陕西中医药大学关于开展2026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招生网 作者:招生网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6-05-28 17: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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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8号)要求,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现将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26年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共4个,具体专业设置如下:

招生专业

修业年限

招生计划

中医学

80

中药学

100

临床医学

100

应用心理学

120

二、招生范围

面向2026陕西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办法

1.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考生可报考与第一学士学位专业(以下简称原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6版)”进行查询。每个考生只能选择1个专业报考,专业志愿不进行调剂。

3)身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

2.报名方式

考生可登录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学位报名系统(https://zsdata.sntcm.edu.cn/bmpt/bmxx/),按照系统操作要求报名并上传相关资料。

报名时间:202661日至61018:00截止。

3.提交材料

校外考生应在6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扫描件需彩色扫描)按照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系统要求完成上传。

校内考生以各学院为单位,统一将汇总材料电子版(扫描件需彩色扫描)上传至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系统。

1)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电子版(推荐使用本科学历照片),要求用“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大小在100kb内,必须保证照片清晰。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6届毕业生未取得相关证书的跨校考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件)扫描件。

4)本科学习成绩单(须有本科就读学校教务公章)扫描件;

5)本人签字确认的《陕西中医药大学2026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表》以及《知情同意书》扫描件及WORD、EXCEL文件。

6)其他支撑材料: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所获荣誉、所报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相关的研究成果等扫描件。

注:考生上传的所有材料要求以“报考专业+身份证号+考生姓名”命名。考生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完成所有报考要求。报名材料扫描件要求彩色扫描,清晰完整,上传的报名材料务必完整并确保电子文件内容正确,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4.材料审查

申请材料提交后,学校将于6月15日前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和报名材料。请考生于6月15日到陕西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审核结果,学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考核及录取方法

1)招生专业所属学院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材料审查合格的学生进行线下综合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对所报考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大学生综合素质等各专业具体考核方式及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2)校招办按照考生考核成绩排名,按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2026年6月底在陕西中医药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sntcm.edu.cn/)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6.收费标准

第二学士学位生收费标准参照相应本科生执行。

四、入校管理

1.报到时间与2026级本科新生报到时间一致,详见第二学士学位新生入学须知,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已录取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在校学习期间档案关系转至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所属学院。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授予第二学位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第二学位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予颁发毕业证书,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3.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凡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校为其办理就业手续。

4.中途退学者退费标准依据《关于修订印发<陕西中医药大学学费住宿费收缴管理办法>的通知》陕中医规范2023﹞3号文件执行。

五、保障措施

1.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第二学士学位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

2.坚持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操作过程的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向社会公示。

3.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内奖助政策、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六、其它

医学类专业特别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相关规定,此次招生的医学门类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制为二年,其专业毕业生不能以该学历报考医师资格考试。报考医学类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在录取前签署知情同意书(附件2)。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9-38185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