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新疆双语班预科生】致新生家长的一封信
来源:教务处招生网 作者:招生网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9-08-07 17:36:53
A A A

尊敬的新生家长:

我们十分高兴地通知您,经择优选择,您的子女已按国家高招计划进入我校进行预科学习,特向您表示祝贺!

今年,我校独立承担预科生预科期间培养任务,预科生隶属人文管理学院。为共同做好学生教育培养工作,现将学生管理有关规定摘要告知如下:

(一)严禁酗酒、打架斗殴、赌博、聚众寻衅闹事,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和宣扬宗教,严禁穿戴具有宗教意义的服饰;

(二)学生在校应遵守统一管理要求,学校对学生着装有一定要求,将在入学时对学生服饰进行检查,不合要求者不予以注册;

(三)严禁制造或故意散布谣言,煽动罢课、罢灶、罢考等,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开除处分;

(四)严禁违反课堂纪律或不服从教师教学安排、干扰课堂教学秩序;严禁考试舞弊及其他弄虚作假行为;严禁旷课及迟到早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处分,情节严重者将给予开除处分;

(五)严禁节假日自发组团旅游,不听劝告产生不良后果者安全责任自负;

(六)严禁未经批准在校外租房居住,严禁擅自夜不归宿;

(七)严禁在学生宿舍私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和晚上熄灯就寝后放音响、吵闹等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严禁在宿舍留宿异性;严禁在宿舍做饭;严禁在宿舍做礼拜或从事任何宗教活动;

(八)学生宿舍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安排多民族学生混合住宿,学生须服从学校安排,不得擅自调换宿舍;

(九)擅自离校或突发精神疾病出走的学生,擅离校外期间,安全责任自负;

(十)严格遵守《陕西中医药大学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陕中大教办[2019]15)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者,学校将严格按照校规校纪予以处理。请阅读本信后签字,并交给您的孩子带来学校,由您的孩子在办理新生报到注册时交给人文管理学院。愿我们共同努力,将您的孩子培养成才!